法律问答

借条详细内容:2010年12月1日,因办理注册XXXXXX有限公司,需手续费用,特向XX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于2011年1月10日前归还。如倒时不还,所借款项,每月按两万元赔偿。借款人:XXX(到目前为止10个多月的时间仍未还款,催缴数次无果,准备采取法律手段)如以上情况,如果到法院起诉,除本金外。能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规定来要求赔偿利息吗?还有合适的要债和赔偿方法吗?谢谢!

2018-12-15 20:0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双方约定,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民间借贷利息与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P2P的利息普遍高于其他理财方式,年化收益率一般在6%-20%。P2P市场鱼龙混杂,建议您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
    选平台要看公司的实力和背景。
    然后查一下运营了多久,成交额有多少
    研究下平台的投资项目是否透明。
    再查一下有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有些第三方支付,也可能只提供支付渠道,并没有资金托管)利率太高的平台千万不要碰,即使碰也不能下血本。利率高于15%建议慎重考虑,万一跑路就亏大了。
    就P2P而言,品牌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 24%之内法律保护,24%-36%之间法律不保护但可以自愿履行,超过36%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5〕18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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