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爷爷有二个儿子我爸爸是哥哥还有另一个是弟弟(我的大爷)。因为当时我爷爷家里住房比较紧张,正赶上我的爸爸单位分配了一套房子,我爸爸带着我就从爷爷家里搬了出来,把房子让给了我大爷和爷爷住在一起了。现在我爷爷已去世多年了也没有留下遗嘱,我大爷一直住在我爷爷遗留下来的那套房子里,因为我爸爸和我大爷的感情很好,所以我爷爷去世后我爸爸也没有去争夺继承权去分我爷爷遗留下来的这套房子。(现在我爸爸和我大爷也都已经去世多年了)现在这套房子由我大爷的妻子及孩子居住,可是现在根据政府拆迁规划这套房子要被拆迁了!站在我爸爸的角度我和我母亲有没有权利去分配继承爷爷的遗产(也就是这套房子)!?(这套房子属于政府的公房,是一个大院子)?谢谢

2018-12-15 20:5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既然已经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处分房屋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没有你的同意你妻子无权擅自处分。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你的情况看,你岳母起诉必须证明知道你们不支付一半房租至今未满一年,或者你妻子不尽赡养义务,方有胜诉可能。
  • 遗产继承与赡养之前,不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符合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之一的,就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与老人有无遗产无关;
      2,在老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与扶养人(可以是继承人之一,也可以不是)签订扶养遗赠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确定财产归属的关键是区分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殊规定或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论。就本案而言,财产1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2根据《婚姻法》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应当认定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17条规定的“所得”是指权利取得时间,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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