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7年单位给父买了一房,89年父去世后母亲与和父一个单位的小儿子同住。由于供热费问题将房名经单位同意并写下以后不再要房的保证后改成儿子名,后由儿子交了10年房租,1999年房子卖给个人后,儿子用父和他的工龄买下此房。10年后他的哥哥和母亲要告小儿子,说房子是母亲的应该分掉,并采取了告单位和产权处,说将原房本作废,将房屋分掉。请问该如何处理,我很急希望给予帮助。

2018-12-15 21:0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决,  出现房屋产权问题后,购房者可以采取的对策有:  1协商或等待。直接与售房单位、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交涉,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如果问题不仅体现在自己身上,而是很多购房者都遇到的共同问题,则由其他购房者、开发商或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自己的问题也得到解决。
      2调解。由第三方或有关部门出面,对双方在购房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出面进行调解的单位可以是代理商、律师、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或人民法院。  3行政裁定。
    根据问题的性质,提交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作裁定,还可以对行政裁定申请行政复议,即通过行政的手段使问题得以解决。  4仲裁。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订立发生争议时的仲裁条款,也可在问题出现后订立仲裁协议,把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5诉讼。问题出现后,协商、等待、调解、行政裁定都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又未达到仲裁协议,就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得法院的公正判决,如对方触犯了刑法,还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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