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屋出租人,出租给一民营企业作经营用。合同期为十年,承租人每月支付二千作租金,十年内租金不变,押金两万万,出租人与承租人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培付对方两万违约金

合同是出租人拟定的,我当时资金困难,明知合同里许多条款对自己不利也同意签订了,但是以我提供的出租面积,市场价格应该是四千的,而且现在市场价还在上涨,已经出租4年,多年来我一直觉得很受欺负,如果继续以这个低价出租,我们余下6年要损失十几万,现在资金没那么困难,我不想再和这个民营企业合作,想提前解除合约,愿意退回押金两万,违约金两万给他们。

但是他们不同意,认为我们提前6年违约,根据一些《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我还需要按百分比把这6年的损失也赔付给他们。

我们的合同里并没有这项,请问我真的需要赔余下6年的损失给他们吗?我还能怎样减少自己的损失呢?

2018-12-16 03:1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租赁租金可以跟房东商量,继续租赁房屋租金需要与房屋原来的主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无法继续租赁
  • 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反,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 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
    1、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
    2、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二种情况: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
    1、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
    2、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
    3、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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