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这里因家人有网络贷款,我不知情,填了我的资料,网络公司也没有核实我的身份给了款,现在这个家人没钱还债找不到人一直打电话,发信息找我,还用我的个人头像制作了一些淫秽图片,还有电话号码乱发朋友,对于这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透露透露我的电话隐私权,还严重影响我的精神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如果我举报他,能有什么办法?举报投诉有用吗

2018-07-17 18:3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
    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
    (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
    (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不得非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强奸等,不得进行搜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
    肖像权.姓名权一般要以营利为目的,造成后果严重。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诽谤侵犯的不不肖像权的侵权方式,而是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无论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侵犯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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