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的主要责任,将一人撞成轻伤,检查后只是皮外伤,没有住院,后来他要求我要一万八的赔偿,我没答应,于是马上住进了医院,检查后什么问题都没有,但老是说膝盖痛,赖在医院不出来,后来,医生强行要求他出院,但他说膝盖还没好,医生没办法,出院证明上让他休息一个月,这样他就要求我要一个多月的误工及其他赔偿,包括住院期间的时间,交警队只看出院证明,按相关规定要求我赔偿五千多,我觉得我太冤了,我医都医了五六千了,这样,他一点皮外伤竟让我花了一万多,我实在承受不了,请问我有什么办法没有,所有的检查结果都在我这里,我能不能少赔些呀?打官司怎么打!请各位律师帮我指点一下吧,我在此跪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