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戚家修房子,他们把活包给一个私人老板干了,老板带的工人不多,同时也让房主帮忙找人,为了能挣点钱,我爸通过亲戚说就去给老板干活了。可是在干活的时侯发生了意外,我爸被砖头砸伤了头部(是另外一名工人向房顶上运砖头时不小心掉下来了)。出事之后就带我爸去医院包扎,完了我们担心头部里面有没有引起其他创伤就取县医院拍片子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爸还有脑肿瘤,医生说这个应该早就有了,我们还都不知道此事,老板工人看到跟砸伤的没关系了,就在没管此事。我的家人带着我爸又转了医院,两家医院都看了就有脑肿瘤,当时砸伤的伤口也疼的厉害再加上脑瘤医生说很危险要做手术。当时医院都不敢把病人收留下来,建议把病人转到其他医院,我们没办法了就连夜把病人转院了。经过三四天对伤口的用药治疗消炎止痛,病人的伤口疼痛基本稳定下来了,医生详细观察后发现外伤对手术有影响因为脑瘤手术开颅的位置与砸的伤口基本在一块怕手术后感染。所以,因为外伤消炎用药又等八天,这手术还没做呢三四万元就这么花进去了。我知道这个脑膜瘤和他们没关系,不需要他们赔这方面的钱。主要是这个外伤是很重的外伤医生确认的。 关于这赔偿费用我们私下商量了一下,老板一分钱也不出,就让那个运砖头的工人出五千元。最后也没商量下个结果。 求助哪位高人或律师帮我分析一下,他们需要怎么赔偿,我们有必要经过法律来解决吗?

2018-07-17 18:3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非因员工过错或法定事由,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约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这个维权手段,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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