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因为涉嫌合同诈骗,后来被网上通缉,然后开房间时被抓,后来被刑拘了大概十天就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是因为证据不足),到现在过了快两年了也没办理任何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等等。想问问这个案件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另外当事人会留有案底吗?

刑事辩护
2018-12-16 08:1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的,都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的(直诉案件除外),只有检察院下达《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公安机关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
  • 涉嫌诈骗罪,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取保候审,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不代表以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关键在于罪名是否成立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判处 。
    一般不会被依法进行取保候审额的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 涉嫌合同诈骗罪,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合同诈骗罪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则可以取保候审。合同诈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所以,应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