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直赖着不还,我叔的名誉那是臭到极点了,就是怕他不还才让他儿子来借得,把他起诉到法院了,法院没开庭直接找他下了通知书让他半月内还钱如果不还的话直接拘留,可那不要脸的污蔑说前二十年我爸非礼他老婆,这是根本就没有的事,说要起诉我爸,还说那四万是给他的补偿并且说我爸还借他五千元,这分明就是赖着不想还钱,现在法院说还得重新立案,有时想我爸心脏不好干脆这四万不要了,可是不要的话就落个非礼她老婆的丑闻了,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呢,请求懂得法律的朋友们帮我出出主意,在这我谢谢你们了

2018-12-16 09:0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公司欠钱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如果这些你自我完成不了,对不起,你要花钱请代理人了。
  •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