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是结婚后买的,首付男性爸爸妈妈出了一半,剩余的我来两口子相互出的,这类状况离婚之后房屋属夫妇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可以得到 是多少房地产?

离婚
2021-01-16 19:1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婚后买的情况种类繁多,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关于房产的情形是比较特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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