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有强制保险的车辆为什么要优先承担10000的医疗费用

2018-12-16 09:1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次要责任,则本方损失额度只能够索赔总损失额度70~80%,并且需要承担其他损失方的20~30%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无责任方,则本方损失的所有法律支持范围内额度,均可向责任方索赔,且不需要承担责任方的损失赔偿。
    实际操作中还跟机动车交强险相关规定结合,机动车的责任方需要按交强险规定先行赔付,无责方也有相关无责赔付的额度规定。
  • 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如何确定的?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
    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样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
    交强险实行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从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6万元赔偿。除交强险外,受害人还可通过其它方式得到赔偿,如从商业三责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均可获得赔偿。
    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还可根据受害程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给予更高的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交强险后,还可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
    目前实行6万元总责任限额比较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水平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
    交强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条例》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的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此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肇事机动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理赔。这样理赔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能够迅捷、明确。对于超过投保金额的部分,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主要是考虑机动车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并负有相同的义务,在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推定为属机动车一方的过错,由其承担民事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上运用了过错推定原则进行了一定的限定,即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而最后一种情况则是非机动车、行人由于自身原因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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