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三年,双方同意离婚,但因为男方不在家,这能算同意离婚吗?还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离婚
2021-01-16 20:3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未达成赔偿协议、这情况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只是一般的感情不和而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 我国《婚姻法》里确实规定了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在调解无效后,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这里的“分居”是有条件的,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不包括在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