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上班时间突然得了心脏病,吃药后有点好。为了继续工作,工作结束后在宿舍发生病情,被送到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可以说是工作上的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1-17 1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夜班时死亡要看具体死亡原因。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被视同工伤。
  • 因工死亡是指由于工作原因致死的情形,比如在工作岗位上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导致死亡的,若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而致死的则不属于工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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