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和朋友合伙开店,我出门面费,对方出货款,各出16000,那人把货款给我了,让我进货,我就先写个欠条给她,等货到了,她不乐意了,觉得货不值这个钱,不要了,还硬让我把店面抵给她,我不想和她烦就留了一半货和店面给她就走了,但是我有张欠条在她那里。10年过年的时候去法院起诉我的,但是我没收到船票,没出庭,法院就判对方胜了。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吗?

2018-12-16 11: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欠条,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其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无权起诉其父母。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交易中买方要注意资金安全和中介公司的诚信度。买方要和卖方、中介签订完善的存量房买卖三方合同,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要督促卖方在买方还贷后必须尽快办理过户。另外,为了买方的资金安全,卖方可向买方打借条,借条中要注明买方的钱是借给卖方还贷用的,还完贷款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自动转为买方支付的房款。
    交易过户完毕后,借条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