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破裂,男人不离婚。我什么都不要,想尽快结束和他的婚姻。有两个孩子,我也不需要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以后见面就行了。离婚该怎么办?我希望律师能帮助我。

离婚
2021-01-17 13: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在离婚案件中,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