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结婚三年了。有个男生脾气不好,有时候会攻击我。我向他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离婚了,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1-17 14:0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