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朋友买车干出租,借条写明了还款日期,另加了一条还不上给车开走,可到期了,他非但不还钱还把车过户给弟弟了,我起诉可以把车开走吗?

2018-12-16 11:52: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能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 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A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2、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需要向债务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你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后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4、仅知道A身份证信息还不够,还需要向法院提供准确的住所地,以保证法律文书得以顺利送达。手机如果还能联系上其本人,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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