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责任是60%,医药费花了5万,我们要是起诉交通的话,医疗费用交强险赔付1万,对方赔付2万(5万*40%=2万),那剩下的2万我们还可以要求工伤赔付么?医疗单据原件交通法庭收回,工伤保险还赔付么?

2018-12-16 11: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
  • 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有责任,交强险的赔付项目最多有12万多一点,剩下按责任划分赔付,具体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按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相应的证明,而且要注意怎么开,只有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具体能评几级伤残要等伤情稳定后做鉴定,以鉴定为准,最好请律师打官司,因为一般保险公司都要求走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若干解释》中明确指出,事故中的受害人提起对车主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注意这里面的措辞,2个含义,第一,伤者可以告你,因为你是车主,虽然并非实际驾驶员,但需要与驾驶员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假设驾驶员无能力进行民事赔偿的话,要由你来赔。看起来不合理,但对伤者是一个保护。第二,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但不是必须支持,这里面就要看对方有没有把你姐夫列入被告了,如果列入了,那你就可以在质证的过程中阐明自己的观点,自己并非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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