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农村,父母是不识字的农民!该新农村试点,把我们原有的责任田全部推平从新规划,再分回原有面积,但在分面积时产生分歧,都想要靠边的面积会方便耕种,邻居还是分了靠边的面积,现在都是机械化作业了,农机需要从邻居家的地里面过,但是邻居从中阻拦不让过,在阻拦过程中,邻居扔石头打我父母,因地面不平,她自己失脚摔倒了,造成手婉骨折,对方去做了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求赔偿数万,因不是自己所为,肯定不会赔偿,后来镇派出所来了3次要强行带人走,没有让带走,后来因我自己在浙江工作,有不满周岁的小孩照顾,母亲过来帮忙带小孩几个月,现春节准备回家,买了火车票在车站排队,被当地公安在火车站带走,想请求法律咨询,现在该怎么办!

2018-07-17 19:0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孩子被碰倒,摔伤的原因上分析,现在看初步确定为两个: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未尽到监护与保护孩子安全的义务。

    二、碰倒孩子一方,可能在行走过程中 边和别人说话或者打电话,又或者其它的原因导致的未尽到注意观察周边路况的义务。
    因此,从基本的初步原因上分析,孩子摔倒应当由以上两方当事人共同过错所致,那么原则上孩子因此而摔伤所导致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孩子监护人与碰倒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
  • 被人造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处理,如你们属于打架斗殴性质,双方均有过错,你也可以对你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固定伤情。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可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协商赔偿数额。
    通常来说,谁先动手的是个很重要的情节,需要由多种证据综合认定,可不是由您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要尽快聘请律师,处理刑事证据问题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