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朋友10万元钱??一年多过去了?朋友说他没钱?不打算还我钱了??我有他给我写的借条??在法院开庭之前我能否申请冻结他的个人账户??如过他的个人账户没钱我该怎么办?

2018-12-16 13:1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欠款没偿还能力,债务人能否选择跑路:
    一些债务人认为只要欠款还不上就会被抓去坐牢,其实这是不对的,债务人没有必要一发生偿还不了欠款就跑路。
    1、依然可以作为被告被起诉。
    债务人跑路后,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债务人依然是可以成为被起诉的被告的,债务人不要认为自己跑路后,债权人就没有办法了。
    2、法院可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强制只想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 法律规定,除法院、检察、公安、海关、安全、税务等有权机关外,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按法定程序可以冻结单位或个人账户外,其他任何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冻结别人的账户。至于多划钱到别人账户,要分清过错责任在哪一方: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则是银行负责;如果是你自己操作失误,而银行则没有责任。
    前一种情况,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银行补偿多划的钱,对于后一种情况,需要你自己与银行协商,要求银行向你提供对方客户有关资料,由你自己与多收户主协商。但实践中希望不大,因为银行要为客户保密,不大可能向你提供对方客户的详细资料。
      前几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就播出过一个类似的例子。一个商人做生意,先预付对方1万多元钱,但是在通过银行卡划账时将对方账号输错了,钱划到了另外一个人账上。
    此人通过多方努力,先是向银行投诉,但银行以为客户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多收款方资料(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向法院起诉,法院又已没有被告为由拒绝受理。最后,此人只好寄希望于错收了钱的人的道德良心。
    至于这笔钱找回来没有,不得而知。本人也曾遇到类似的问题。一次存钱,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我的钱存在别人账上,当时我就发现了,就问对方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发现自己错了,马上就改正过来了。
    因此,一般存钱时,我都要仔细核对存单或回单金额、余额、账号等,确认密码,支取证件、手工签名等别人无法替代的信息。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能够充分保证自己存款的安全。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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