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做四维彩超其它一切检查正常,但生下来左耳畸形无耳洞,大小脸,歪嘴笑,请问检查的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2-16 17: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 具体要看医院方有无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产前医疗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先天性疾病的胎儿出生,医院如无能力检测出胎儿先天性疾病或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时应事先告知,医院事先没说检测不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这种情况一般情况医务人员没有责任,因为检查并不能确保孩子百分百健康,但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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