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大家企业有实习期职工,签合同时表明企业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吗,并且本企业沒有启用交纳住宅公积金账号,如今职工干了三个月辞职,规定企业补交公积金,倘若企业不补交,职工劳动仲裁,大家企业会输了官司吗

刑事辩护
2021-01-18 18:43: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辞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和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提取。
    3、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
    4、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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