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7月份卖掉一套二手房并签了合同,对方付了1万元定金,现在又说不要了,要我把定金还给他,我们签的合同上写明如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而且要付10%的违约金,如果打官司能赢吗?我可以起诉中介吗?

2018-12-16 17:4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约金作为逾期付款时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才可以向对方主张。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是否适用违约金责任,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并未就违约金进行约定,就不能向对方主张违约金。
  • 在订立主合同之前,当事人一方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你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 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金条款执行。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具体做法,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
    当然,还应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故意违约等。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只能以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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