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和老板签了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因为我把他的资料拿出来给别人看,他协商后发现我没有在那里工作,但是现在他已经将近三个月没有给我发工资了。他的理由是我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我就不发了。他们是一家广告公司,他们做门卫。然后我复制了一些关于门的信息。怎么才能拿回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19 07:5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你好,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注意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当然,就讨薪这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好,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当然,仲裁和起诉都要证据,证据主要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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