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今年2月1日与前男友(警察)在某市火车站候车厅相遇后,双方发生了纠纷,遭到其对我的殴打(头部及面部,并造成面部大面积红肿及右耳膜穿孔)。当时我报了警。报警的火车站派出所与我前男友同属一个单位,并且出警的民警与他认识。2月2日在我电话咨询如何处理时,办案民警没有证人愿意作证,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在我质疑在报案时,我的面部已被前男友打得红肿,应该可以看到的,此民警以我无明显外伤,无出血,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在我问及打人者是否承认打人,民警告诉我,承认是承认,但打人者拒绝书写文字资料,公安机关无法强迫其书写,同样无法处理(这次通话我录了音,当时是想证明前男友打我的事实存在)。

???对法律的无知,同时我也是名医务工作者,就没有把这些伤放在心上。但事后前男友仍对我进行纠缠,并与他家人恶意的打扰我的生活。之后我们之间又发生了其他纠纷。也就是在3月11日时,我才大概了解警察的办案程序,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这种情况,并要求进行鉴定我的伤情。但一直没有答复。3月18日我在网上查了伤情鉴定的大概程序就到本地的一家县级以上医院做了相关检查,并完善门诊病例(避开我自己所在的医院,证明我伤情的真实性)。当时,耳膜穿孔已经长好,只留下了一个小疤痕,并且还有鼓膜内陷,听力下降。

???其后长时间的与公安处相关部门联系,均遭到拖延推诿。无奈之下,我到公安处门口扯下横幅,引起了公安处领导的重视,并对此事进行调查。6月11日才带我去做伤情鉴定,但此时我耳膜已经长好。

???请问:1,我以前的病例是否对这次伤情鉴定有用?

????????2,现在打人者仍然不承认打人。公安处这次处理的人说我的录音材料只能间接的证明,并且当时办案民警也没有直接的看到,所以对打人事件处理的可能性不是很高,这种答复我个人认为是不合情,但从法律上讲合法吗?

????????3,因为办案程序的严重的违反相关程序,导致对我伤情坚定的拖迟,对打人者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对于此事,请问我该从哪些法律中找寻依据?谢谢!

暴力伤害
2018-12-16 19:2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