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故意违约,无故克扣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19 12: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你说的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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