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登记,工商局要注意哪些规定?要求变更单位要提供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
2018-06-14 08:51: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是在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方面,明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实缴资本为“零”的,营业执照登记实收资本一栏载明为“零”,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分期出资的数额、出资期限,申请人应承诺按《公司法》规定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成立5年内缴足),实收资本到位之前不得再以零认缴增加注册资本。工商登记时应提示申请人认缴出资的法律风险。
      二是在登记经营范围方面,将暂停和调整审批事项管理方式项目记载于一般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后加注“该项目需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已登记的暂停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到期变更登记时,应将该项目从许可经营范围中调整至一般经营范围内。
    前置审批项目改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登记时许可项目后加“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或“凭相应许可证方可经营”。  三是在企业名称使用方面,取消冠宿迁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注册资本限制的准入条件、取消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位置的限制。
      四是在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方面,住所(经营场所)无产权证的,提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或申请人对房屋物权归属的承诺书;租赁用房的,提交对住所或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文件。
    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项目经营的,经相邻权业主同意,或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或申请人承诺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征收范围内房屋登记的,营业执照上加注“不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五是在登记提示抄告方面,经营项目列入市级暂停行使和调整管理方式等事项的,工商部门在核准登记时当场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或《行政监管事项告知书》,提示申请人应办理的审批监管事项、承办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核准登记之日起次日将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
  •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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