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但是公司说订制工作服的费用,公司会在每个月的工资里返还,2年内还清.可是我们的合同只有一年.这样还算违法吗?公司待遇不好,而且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节假日加班也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予3倍工资补偿,合同里没有说明加班有加班费,但是我们被强迫加班,有加班费吗?合同内容也不够明确,我能以这些理由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合同里有说明如果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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