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情况是今年被人骗去30万。(犯罪嫌疑人共骗6家共计200万左右,诈骗后潜逃)。已在公安局立案。最近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并且被正式逮捕。?现在的问题是犯人不准备返还所骗的钱,认判刑了。我想请问下现在正式逮捕后我能做什么?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么??还是要自己请律师去法院告他?如何做能让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目前看来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把钱转移了,现在剩余的能见的资产是一栋十几万的房子。?另外犯罪人潜逃的时候是携带全家一起3儿一女以及老婆,子女均已成年。?是否诉讼的时候可以把其子女及配偶列为赔付对象??请帮忙解答~不盛感激!!

2018-12-17 00:5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规定,大约5个月内。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以上就是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标准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刑法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因此如果你并不会被判处最高刑,但是追溯时效同样会根据最高刑来确定。
  • 诈骗判刑:
    1、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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