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感情不合,所以想离婚,但是男性不同意离婚,不分居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1-01-20 05:5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与丈夫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您和丈夫分居两年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问题,请您咨询相关律师。
  • 你好,如果是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可以起诉离婚。
  •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必须要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双方已分居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