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侄子婚前有房,婚后三年死于肺癌。他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父母作为抚养费,但妻子不知道。遗嘱有效吗?

2021-01-21 03:4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要求。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受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例如,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共五种,其中后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 房产遗嘱要具体以下条件才有效:
    1、立房产遗嘱人须有行为能力;
    2、立房产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立房产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立房产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房产必须是立遗嘱人合法的财产,不能处份他人的财产。
    5、立房产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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