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1999年刘燕文因北京大学不授予其博士学位起诉北京大学。同年,田永毕业时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因此起诉北京科技大学。2001年,何建宇因填报志愿时表示不服从其他专业的安排,但淮海工学院在招生时将其安排在志愿以外的专业,起诉学校非法录取。同年,黄渊虎起诉武汉大学,认为学校没有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其为博士生。
材料2:
成都某大学柳xx陈xx上夜自习时抱在一起接吻被学校的监控录像设备录了下来,校方根据该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对二人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他们将学校起诉到武侯法院,并要求校方撤销对两人的处分决定。
材料3: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于2001年12月23日在《成都商报》上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规定,男性身高在1.68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四川大学法学院2002届学生蒋韬不符合被告的上述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宪法赋予的担任国家公职的平等权为由,起诉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
问题:
1、 在校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和普通公民,享有哪些主要法律权利?
2、 你如何理解平等权?如何实现平等权?
3、 结合材料,谈谈公民的维权活动对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