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担保的问题???我爸的一个朋友前几年借高利贷??借了16万左右??当时人家不相信他?我爸就给他当了担保人?我爸也发糊涂??和他也不是很熟??但是条子写明白了??我妈也签了字???先说我爸朋友的事??后来我爸那朋友欠了一屁股的债??钱也还不起了??还东躲西藏的不露面?放高利贷的问我家要?我爸打电话给他也不接??最后他说还不起??现在人家追债到我家门上来了??我家没借他的钱??只是当了担保人??我想问?这个担保人要不要负什么责任??那个放高利贷的说要住在我家??因为条子上那时候写的房子也在上面?怎么办???如果我爸那个朋友他实在还不起这个钱??我爸应该怎么办??通过什么法律手段来实施??我爸要不要拿钱出来负什么责任??急求啊

2018-12-17 09: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所以说放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具备这两个特征造成的医疗损害后果,构成医疗意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发生意外的原因,就是医疗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对所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无法预料,或者已经预料到了但是没有办法进行防范。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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