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房屋在2010年8月27日夜晚因为铺设在店面底下的天燃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两死两伤,由于燃气管道铺设的距离离房屋不到半米的距离,不合乎规定的安全范围,及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因而导致这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天燃气公司对此事件是给予了承认,并且赔偿了财物损失和房屋装修的费用,由于我家是个临街的四层楼房,楼底是两个店面,房屋由于受到剧烈的振动和大火的烧毁,已经受到很大程度的毁坏,政府部门请了房屋鉴定机构认证了房屋为C级损伤,D级就是危房了,所以想咨询下现在房屋受到这么大的损伤,是不是有关于房屋预期交易损失这方面的赔偿呢?恳请律师给予回复,谢谢

2018-12-17 10:18: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安全事故责任人被判刑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 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
    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
    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
    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
    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
    0.2万元;
  • 毁坏财物的治安处罚与赔偿: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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