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1年大学毕业的,毕业之后签到了一家国企发电公司。当时按照规定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实习期(试用期)一年,一年后转正。由于我们自己的电厂还没有建设完成,我们被派到了外地的一个老电厂现场学习经验。走之前又在公司签了一份培训合同,期限为一年。当时没有管太多,觉得公司不错,而且就一年,签就签了。

????到了培训的地方以后,发现这里是个小镇子,呆得很不习惯。但想想坚持一年就回去了,而且签了合同,所以就忍着了。后来知道了,在我们之前公司也派了一批人到这里培训,他们是2010年10月开始培训的,培训合同也签了一年,可是到了2011年10月份,公司以自己的电厂没有建设好为由,让他们继续在这个小镇子上的电厂培训,并且在他们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续签了合同。我的一个问题是,在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公司延期了培训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到了2012年,也就是今年的8月份,我们这批的培训合同就到期了,我实在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如果到时候公司不让回,我也坚持回去,我的培训合同只签了一年,公司有权利强制我继续培训吗?

????另外,我们在外地培训,公司每年要为我们每个人支付5万的培训费,我听同事说,如果违约的话,要赔偿这笔钱。那如果我只是在培训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自己离开培训的地方,回到原来的公司,并没有辞职,我还需要赔偿这笔钱吗?

???麻烦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下,本人对合同法律这块不了解,麻烦你们了,谢谢!

2018-12-17 11:4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清楚是否也没有缴纳社保。
    2.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直接离职。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赔偿金额计算: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社保。
    (3)离职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3.如果有缴纳社保,可以提出离职,可以获得前项的
    (1)的赔偿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也要依法执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没有辞职就走,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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