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未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伪造许可协议,许诺销售专利产品,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专利
2018-06-14 09:0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专利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发明人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亨有不准其他人任意实施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发明权是人身权,它不能转让、断承,它与发明人的其他荣誉、信誉等人身非财产权一样,永远归发明人所有;而申请权和专利权是知识产权,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它可以转让和断承。
    各国专利法对申请权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发明人才具有申请权;也有的国家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才归发明人或设计人。具有申请权的人就可以对其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按专利法规定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取得专利权,成为专利权人。
    因此,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为申请权人或专利人。  在这里应先行阐明在有关的专利法律中出现的几个概念。发明权,即法律保护的发明人对其发明所亨有的权利。发明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发明者利用自然规律加上自己思维的创造性结晶,因而发明人是具体的人,即法律上称谓的“自然人”,而不应为某单位、某工厂或某研究小组。
    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人或发明人所在单位对其发明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的是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权。
      专利的实施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按实施方式又可分为生产许可合同、使用许可合同、销售许可合同。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订立相互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免费互易实施另一方的专利,或者根据实施专利的效益约定一方给另一方以适当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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