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朋友小车左转弯违规撞到非法载客摩托车,交警判定为我朋友小车全责,摩托车司机造成腿左胫骨断裂,后来摩托车司机向法院起诉我与保险公司,第一次开庭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合计RMB34271.32,第二次开庭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RMB54947.5,我赔偿RMB15008.2,我小车购买了交强险,赔偿限额应该在12.2万范围内,请问是否可以上诉由保险公司全赔?

2018-12-17 15:2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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