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现在的工作单位是多个班子一套人马的。我刚到公司是时,公司用一间集体企业名义跟我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没有固定期限。后来公司用另一个牌子的单位帮我购买的社保,2年后,又换了一个有限公司帮我购买社保。请问律师们,我的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如果公司要解散时,我该怎么样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7 15:3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
    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 购买社保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 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由为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才会受理。
    在劳动者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受理并予查处。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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