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在吗?我想离婚,但是在老家结婚可以在北京离婚吗?而我和老公要分财产?都是我婚前财产。我为什么要给他?彩礼钱是财产吗?

离婚
2021-01-23 21:2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办理离婚可以不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但必须是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办理离婚可以不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但必须是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