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王律师您好,我与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且签订了保密协议,按照保密协议中的规定,我离职后的一到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同类工作,那么也就是说,我一旦辞职就得改行,如果离职后从事同类工作的话,那么原单位就可以起诉我吗?

2018-12-17 15:5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 事业单位自动离职后果:

    严重的按照旷工处理,一般情况下按照辞职处理,离职后没有经济补偿金,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还可以追究责任。但对于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来讲,辞职和离职,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意义重大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