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名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200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的双倍工资27900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社会保险补偿金(未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9年4月开始到被申请人处上班,担任模具钳工师傅一职,每个月基本工资3100元,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社会保险,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09年12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9那12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那12月31日申请人被告知公司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未给申请人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21个月,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且于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双倍的工资和未交纳社会保险的补偿金,并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嘉善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申请书副本一份

????????????2、劳动合同?一份

????????????3、工资条若干

仲裁
2018-12-17 17:5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就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四十五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如果逾期没有做出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