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几年前结婚,后来认识了第三者,一般也就一个月偷一两次情那样,外界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近期突然第三者怀孕了,并且不想流产,并逼我朋友离婚,我朋友没有办法,把工作辞了,手机换了,一切都换了,不让她找到。但她说如果我朋友不离婚,她就报公安,在此,替我朋友咨询一下:

一,她给我朋友两条路,一是她报公安,二是给她十万元了事。如果报公安,公安会找我朋友吗;如果给钱,十万元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勒索?

二,这样是不是重婚罪,要坐多久牢?

三,第三者会不会寻求法院帮助找我朋友的家人或老婆之类的?有没有什么别的可能性

因为我朋友想一走了之。

2018-12-17 17:5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只是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你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只是男女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当然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道德规范。
  • 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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