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章丘明水柳沟村。因为村里旧房改造,换楼房时出现了纠纷。老家的地基证明是一张文书,打土地资源局电话咨询过,说只要八几年没换过房产证的,文书都是有效的。文书上写的名字就是我的父亲。但我父亲与2014年12月13号煤气中毒意外去世,家里只剩下我和妈妈,妈妈因煤气中毒脑部受到损伤,目前还影响很严重。因为这个地基是我们的老家,当初十来年前,我小叔没有经我爸爸允许就进好了沙料准备盖房子,后来以盖几间房子让我奶奶住为由跟我爸爸解释。也就这样改了几间房子,后来我奶奶住进去。(奶奶于今年去世)也就因为这件事,小叔他说房子是他的。这让我们始料未及。但又觉得文书是我们的不会有事。一直找村里只说抽时间给我们协调,没想到现在直接告诉我们房子与我们无关,房子134平,最后说我小叔愿意分34平给我们。我和妈妈对此决定不服。不公平,欺负我们家只有我和妈妈。我小婶还放话说 是我的文书厉害,还是她的五万块钱厉害。因此决定起诉。村里却说我们打官司也打不赢,赶紧认了吧。我们不服。所以想咨询一下起诉我们起诉有多大胜算。

2018-12-17 19: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