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清算资产时一分钱都没有,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押金、和赔偿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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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计算方式: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
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则要按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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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有没有与你们解除
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其二,您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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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
仲裁。 《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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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