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妈妈和爸爸已经离婚,当时关于两人共有房产通过法院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上全部归妈妈所有,但是爸爸的户口还一直在该房产处没有迁走,现在该房轮到拆迁,动迁办的人说爸爸也拥有该房子的拆迁补偿份额,我感觉不太合理对妈妈不公平,所以请您指教:动迁办的人所说的是否符合拆迁政策?
备注:现在爸爸遥无音信已经十年,期间朋友亲戚都没有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