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借给一个人两万元钱,借条,签字等手续都是齐全的,这个欠款人因为欠了好多人的钱,很多人到公安局报案(但是我妈妈没有去),后来这个欠款人坐牢两年六个月,我想问一下,她出来后还要不要还我妈妈的钱??

2018-12-18 00:0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1、借条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失去的是胜诉权而并不存在无效的说法。既然对方认可该笔借款的存在,最好让对方再补写一张借条或者通过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于证明让他认可借款的存在且愿意继续偿还。
    2、如果案件能够顺利起诉的,且未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时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对其房屋进行查封。
    3、由于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的责任也相应灭失。若想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必须让担保人重新出具书面的担保证明。
  • 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 信用卡透支后一直不还,滞纳金没有上限。
    ① 如在宽限期内不算逾期,如无宽限期则直接计算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② 滞纳金为欠款的5%,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③ 致电信用卡中心或银行说明情况;
    ④ 逾期一次,短时间立即偿还,不会对信用记录造成任何影响;
    ⑤ 对申请提额有一定影响,会略微降低提额的额度;
    ⑥ 对贷款有一定影响;
    ⑦ 逾期超过60日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⑧ 逾期超过90日记录为征信不良。
    注:逾期不还银行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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