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和孩子都归属于女性,我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在我现在的情况下不能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的稳定工作,家里的父母身体还不好,母亲的脑血栓,我自己有债务,给女性买楼时留下的。她家的条件很好。

离婚
2021-01-25 22: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包括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情况。 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有:在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收入降低等特殊情况出现时。
  •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