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先生从2015到2017年,分几次通过银行转钱给他侄子,总共有15万左右,因为是亲戚就没有打借条之类的,现在侄子就是不还钱,只答应写个欠条,我们能起诉他吗?他没有资产,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就算官司打赢了,他没有钱还,我们该怎么办呢?

2018-12-18 01:1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没有只是在证据上有瑕疵,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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