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说明一下情况:买的房子实际面积合同上写明是69平米,但是装修时测量实际面积不到62平米,建筑面积还不知道如何测量。现在开发商急于让我去办理房产证并登记退钱,当时一平米的价格是12000元,但是开发商说面积只差了0.03平米,只退几百块。我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先进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如果提出对开发商的诉讼,谁可以帮忙出具房屋所测量的实际面积的凭证?谢谢!另外,现在即使入住,即使马上要办理房产证,但是整个小区还是在使用临时电,是否证明楼盘还未竣工?这时候草率对房子进行登记退钱(几百块)是否有任何风险?还请各位帮忙解答疑惑。感谢~

2018-12-18 01:5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关于小区物权,以楼顶为例,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这是因为:首先,楼顶不能脱离地基和顶层以下楼层而单独存在,它不仅是顶层的附属物,而是整栋楼的附属物,建设单位不可能将没有楼顶的房屋交给买受人;其次,楼顶平台上通常设有共用设施,如供水塔,这是整栋楼业主共用的财产;再次,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顶层楼板一般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也应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
  •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证件:

    1、业主有效身份证一张。

    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这里指的是没有按揭的业主)。

    3、交易购楼发票以及付清楼款证明(没有按揭的业主)。

    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按揭买房的业主)。

    5、契税款以及办证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