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3年听说一个电站项目,共五个电站,正在筹建,每千瓦5000元卖产权,产权人出3000元,公司配贷2000元,工期2年。经考虑买了100千瓦。在06年一千五百万贷款下来前,电站处于停工状态,07年公司又说电站资金有缺口,以每千瓦5000元出卖产权,或20%给借款利息。考虑到有二个电站快要修成,07年我又买了40千瓦,到08年中旬,两个电站修成。08年雪灾,电站输电线路倒塌,公司塌了。09年公司法人变更,新法人承担原公司法人全部股份和债务。新法人出资100多万就把公司当自家的,电站从09-10年7月的收入100多万自己放入口袋,10年8月电站隧洞塌方,新法人不修了,公司完了。估计电站早晚被银行拍卖,我的钱还有吗?。补充:03年出卖产权的合同我们20多人都没签字,07年合同有公司法人签字,并有每千瓦5000元出卖产权,产权人出资4000元,配贷款1000元,享受原始股东一样的权利。到09年公司法人变更我被告知公司董事。我莫名,就问,公司经理说,06年时公司法人和大家开了个会,以前的出资大家同意变成股份了。我从03年到10年7月前从没签一个字和参加公司会议。我爸爸去参加了法人变更会议签字同意。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2-18 05:1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
    公司的债务自己还,还不了,破产免债。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继续负责任。
    1,股东没有实缴完认缴的出资额,这时候,股东需要在认缴出资的限额内继续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
    2,股东有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行为,而因为破坏财产独立性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破产的时候,该股东需要对该次行为负无限责任。
  • 公司贷款是否需要股东还,这要看你们企业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就按照你最初承诺入股的数额承担公司债务
    如果是合伙企业,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你们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偿还全部债务,你偿还之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
    股东自己贷款属于私人行为,一般与公司无关。
  • 法人贷款,说明此人是公司的注人代表,可以行使法人代表的贷款权限,企业贷款是以公司的名义在法人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贷款,个人贷款是以自己的名字下的资产做为贷款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做其他应收款。
    需要提醒,这类借款,在年底之前必须归还,否则税务局会认定为变相分红,征收借款额20%的个人所得税。
  •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如果你没有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这些债务只能以公司资产偿还,你最多仅损失出资额,无需代偿。
    1、你作为股东如已全部出资,个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贷款,债务由公司承担;
    3、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如果对公司造成了损害,公司和股东有相应救济途径可以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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